然则阳邪之至,害必归阴,五脏之伤,穷必及肾,此所谓阴阳、表里、上下、雌雄相输应也。并谓二十八脉虽繁冗,但初学原不可少,亦属切当之论。
见人惕惕然者,邪在胆也。常见相火妄动,逆而不通,多患此者,即其证也,胞,包,脬二音。
淫气者,阴伤则阳胜,气逆为患也。 脱血者,亡其阴也;湿居下者,脾肾之不足,亦阴虚也。
凡五脏俞旁之穴,三椎下者,魄户也;四椎下旁,膏盲也;五椎下旁,神堂也;六椎下旁,也;七椎下旁,膈关也。重言申之,至深切矣。
人气应之,以生长收藏,即天和也。毒甚而深,能下蚀三阴、阳明之大经,故不为急治则死矣。
大气,大邪之气也。故凡于精神血气肌肉筋骨之消,无非消也,又不得尽称为火矣。